关于《深圳市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22 分类:行业动态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6日9时起,至7月2日18时止。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755-27660301 电子邮箱:bajcjghjsk@baoan.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310室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6日

深圳市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深圳市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项目意向选址地位于【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 01-03-05 地块。为解决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 号),结合宝安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现就深圳市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项目提出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重投天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以碳化硅、氮化镓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具备高频、高效、高功率、耐高压、耐高温、抗辐射能力强等优越性能,高度契合节能减排、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是支撑新一代移动通信、新能源汽车以及能源互联网等产业自主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点核心材料。基于碳化硅在这些领域的突出应用优势,从一开始,国外就对我国进行全面技术管控,从核心设备、衬底和外延材料以及相关的芯片制造进行制约。而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对第三代半导体产品需求量巨大,根据CASA资料显示,中国碳化硅市场约占全球市场45%。国内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和产品发展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核心材料、器件和模块等产品许多依赖进口,特别是下游应用市场中,进口产品占比超过 8 成以上。本项目将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有效弥补国内 6 英寸碳化硅单晶衬底和外延产能缺口,解决下游客户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分布式新能源、智能电网、高端电源、5G 通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碳化硅器件产业链发展的原材料基础保障和供应瓶颈的问题,并逐步摆脱下游产业对进口碳化硅材料的依赖。

(二)可行性:国家、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半导体产业,出台系列规划、政策鼓励产业发展。第三代半导体作为新兴技术和产业,将引领新的一轮产业热潮,国内现已具备自主发展第三代半导体产业的基础,尤其是深圳在基础设施、政策扶持、人才等方面能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将大大加快我国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创新发展,实现我国第三代半导体产业的 “换道超车”。同时,本项目核心技术独立、自主、可控。项目全面建成后将有利于突破第三代半导体产能瓶颈,实现全产业链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吸引优势企业打造有机互动的生态集群,助力深圳抢占下游市场的制高点和主动权,并加速建设引领深圳市的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创新高地。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不低于 21.90 亿元,直接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 400 人,将配套深圳本地客户在汽车电子、5G通信、光伏能源等核心产业领域发展需求。

(三)建设内容:建设碳化硅单晶和外延片生产线,包括生产及辅助设施、动力及环保设施、安全及消防设施、管理设施、附属设施、研发办公大楼、配套设施等。

(四)初步建设规模:根据建设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73653 平方米,容积率为 2.1,计容面积 154671.3 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参考《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之 A04 新材料产业(A0401 半导体材料)。

(二)生产技术:

1.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拥有自主产权的碳化硅单晶衬底生长炉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

2.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拥有Epi-ready的单晶衬底清洗技术;

3.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拥有高均匀性大尺寸低缺陷密度外延的制备技术;

4.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拥有高压超高压用外延片低掺杂高少数载流子寿命制备技术(可实现小规模量产)。

(三)产业标准:

1.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有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材料行业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10 项以上。

(四)产品品质:

1.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必须掌握或可批量稳定生产供应 6 英寸 N 型、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技术能力;

2.竞买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股东或竞买申请人技术依托方通过 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年内开工建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4 年内竣工投产。

2.投资强度:乙方上述项目投资强度(投资总额/占地面积) 不少于 2.99 亿元/公顷。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单个监管期内年均产值/占地面积)不少于 2.97 亿元/公顷。

4.产值能耗: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产值能耗(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每年均不高于 0.137 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73653 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154671.3 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30 年;

(六)权利限制:

1.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乙方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应以宗地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允许一定比例用房租赁给产业链相关企业,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具体出租面积不超过 30000平方米,最高租金为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80%;租赁双方应使用市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交甲方及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政府回购。

3.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七)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 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六、环境保护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6日